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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发言人就瑞典《快报》有关涉华文章发表谈话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近日,瑞典《快报》(Expressen)发表题为“瑞典记者就是这样受惩罚的”一文,指责中国“压制新闻自由”是“黑暗的”,有关内容严重不符事实,充满偏见和谎言,完全不可接受。我馆已于7月2日致信《快报》表示坚决反对,并阐明中方立场如下:

  所谓“驻华外国记者协会(FCCC)”是一个未经注册的非法组织,根本不具合法性,绝不能代表所有驻华记者,它公布的所谓报告完全不可信。

中国迈入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各国驻华媒体数量和记者人数不断增加,中国政府和社会为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报道提供的协助也越来越多,外国记者在华工作、生活的环境越来越便利,提供的报道信息也越来越广泛,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自由度非常高。我们欢迎外国记者关注中国、报道中国,向世界展示一个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同时,与任何其他国家一样,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尊重中国有关部门的管理。《快报》刊文所提到的个案都涉及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况,事实确凿。任何外国记者都不能以新闻自由为借口为所欲为,更不能享受违反中国法律而不受制裁的特权,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报道中提及的乌勒松(Jojje Olsson)骗取中国签证,严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外国记者赴华采访须持记者签证。乌勒松以“因私旅游、学习”为名,申请并取得中国签证后,赴华从事不实新闻采访活动,构成以欺诈手段骗取中国签证。乌勒松的行为令人不齿,充分说明他不是一个诚实可信的人。稍有常识和独立判断的人都不难看出他的涉华文章充斥虚假夸大、恶意抹黑的内容。他已2年没到过中国,不在北京却以“In Beijing”为招牌,不了解中国的情况却以“中国问题专家”自居,这样炮制的文章有什么可信度?

中国是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人也不例外。任何外国人在中国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超国民待遇。中国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所有涉外案件,并依法保障外国人在华各项合法权益。桂敏海在中瑞都犯下严重罪行,包括2003年他在中国宁波市醉驾撞死一名年轻的女大学生后逃逸,涉嫌非法经营,涉嫌从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他是畏罪回国自首,根本不是一些瑞典媒体所称的“被绑架”。瑞典媒体不负责任地报道,怎么对得起被他撞死的年轻女大学生?彼得·达林(Peter Dahlin)因涉嫌资助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被中国执法机关依法拘留并驱逐出境,也根本不是关在什么“秘密监狱”。希望瑞典媒体尊重中国司法主权,相信中国司法公正。

我们始终欢迎更多外国记者关注报道中国,也欢迎更多外国朋友到中国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中国与世界架起更多桥梁。希望瑞典媒体恪守职业道德和准则,客观公正、非选择性地报道中国,为增进两国人民彼此的客观认知发挥建设性作用。希望《快报》有勇气刊发中国使馆来信,让读者听到不同的声音,了解事情的真相。否则,这只能非常遗憾地再次证明我们有关“媒体暴政”的观点。中国使馆愿与《快报》及其读者本着积极和建设性的态度开展对话,就相关问题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

来源:中国驻瑞典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