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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集团总经理奚国华:三方面发力 建设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

北欧绿色邮报网援引中国证券报报道: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中国金融业将面临哪些新的机遇与挑战,中信集团将如何助力实现国家“3060目标”?中信集团总经理奚国华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从贷款、债券和股票三方面建设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建议对符合特定标准的绿色企业IPO和再融资给予绿色通道等优惠条件。

  奚国华说,中信集团将通过落实统筹顶层设计、优化业务布局、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守住风险底线、强化保障措施“五大抓手”,保障集团双碳目标的实现。

  金融体系面临深刻变革

  中国证券报:要实现“3060目标”,需要数百万亿元资金投资。这将对中国金融体系带来哪些挑战和机遇?

  奚国华:碳中和对金融体系而言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既孕育了新的业务机会,也蕴藏着未知风险,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三大机遇和两大挑战。

  机遇方面,一是在碳中和巨大的资金需求下,中国金融体系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二是碳中和路径下众多产业将迎来蓬勃发展,风电光伏、氢能源、电动车、碳捕捉等行业必将诞生大批优秀企业,金融机构可抓住机遇,伴随企业共同成长;三是碳交易与碳金融市场是有待开发的业务蓝海。

  挑战方面,一是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传统高耗能行业势必面临一定的转型风险,相关金融资产的风险或有上升,金融机构需主动控制高碳资产敞口。二是如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已建立起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已具有丰富经验。未来国内金融机构需要主动适应绿色金融标准的变革,探索绿色金融工具创新。

  中国证券报:目前中国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还有一些短板。你对建设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有哪些建议?

  奚国华:建议从贷款、债券和股票三方面建设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

  贷款方面,建议降低绿色贷款的风险权重,提高传统高耗能企业的贷款风险权重。债券方面,在发行端,目前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较普通债券无显著成本优势,建议扩大财政贴息范围;在投资端,海外ESG证券投资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养老金对ESG资产的投资,建议在政策层面要求将ESG因子纳入养老金的投资决策和风控流程。股票方面,建议推出ESG强制信息披露机制,充分参考港股经验,为ESG投资发展打好基础。建议对符合特定标准的绿色企业IPO和再融资给予绿色通道等优惠条件。

  中国证券报:当前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投入还没有形成持续的商业发展模式,你有哪些建议?

  奚国华:绿色经济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绿色低碳技术的突破、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等是绿色金融持续开展的前提。为促进绿色金融长期持续投入,建议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从政策环境方面看,完善绿色经济产业政策,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框架,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技术的突破,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培育专业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产业环境。

  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来看,建议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银行经营理念,制定完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探索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创新;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规避经济结构以及行业转型带来的风险。

  建议引入碳期货品种

  中国证券报:2021年将是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的元年。你对碳交易市场建设有哪些建议?中信集团将如何参与其中?

  奚国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手段。我对碳交易市场建设有四点建议:一是引入碳期货品种。参考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其碳期货的成交额占比超过90%,引入碳期货品种是活跃市场交易的重要手段。二是明确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办法。三是稳定配额分配预期。如欧盟规定2021年至2030年将以每年2.2%的速度线性减少配额总量。我国碳排放配额分配规则仅有年度指引,缺乏中长期规划,导致企业对未来的碳成本预期不明确,不利于企业安排投资计划。四是适时启动有偿分配机制。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配额全部为免费分配,欧盟几乎取消了对于发电企业的免费配额,全部实行有偿拍卖。引入有偿拍卖可以更加充分反映企业的碳成本,促进节能低碳技术路线的发展。

  助力碳减排是中信集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在碳交易市场领域,要促进实体企业的自主减排力度,争取更多的碳排放权资产。在后续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开启碳交易之后,发挥集团不同产业间的协同优势,在调配碳资源保证各板块成员履约的基础上,做好集团整体碳资产的交易工作。

编辑 陈雪霏 查正富

2030年前中国碳达峰重点实施“十大行动”

 北欧绿色邮报网援引新华社报道: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国务院近日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根据《通知》确定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要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中,要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同时,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此外,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中,要推动有色金属、钢铁、建材和石化化工四大行业碳达峰。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中,要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中,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在政策保障方面,《通知》明确,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同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据悉,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1”指近日已经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其与此次印发的《通知》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尚未发布的“N”则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

编辑 陈雪霏 查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