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 近来,西方一些智库发表报告称,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一些政客也大肆鼓噪“新疆强迫劳动论”。那么,新疆是否存在他们所称的“强迫劳动”呢?带着这个问题,新疆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实地走访了新疆伊犁、克拉玛依、喀什、和田、克孜勒苏、阿克苏、石河子,以及北京、天津等地的70多家企业、农村劳动合作社和个体创业点,与800多名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个体户和少数民族群众座谈访谈,研读了2016年以来26份政府文件和2005年以来48篇相关学术论文。综合分析认为,新疆和内地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企业积极帮助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充分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各族群众自愿劳动、自主择业、自由创业,完全不存在所谓“大规模强迫劳动现象”。西方一些智库的论点是不正确的,有关论证和依据也是不科学的。

  一、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愿望分析

  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包括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疆内就业和内地就业三种途径。调查发现,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呈现明显的自愿性、自主性和自由性。

  1.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就业愿望强烈

  调查组与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座谈了解到,近年来,南疆四地州各项产业快速发展,但仍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就业需求,越来越多城乡富余劳动力将目光投向了工资收入更高、工作条件更好、生活环境更佳的北疆城市和内地发达省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南疆城乡富余劳动力自愿外出就业意愿强烈。例如,喀什地区莎车县古勒巴格镇奥依巴格村有人口3540人,劳动力1509人,其中,有自愿外出就业意愿的128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5%;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3个村共有人口5307人,劳动力1699人,有自愿外出就业意愿的1493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8%。这4个村的村民自愿外出就业意愿平均值高达86.5%,表明少数民族群众自愿外出就业意愿十分强烈。

  政府各项促进就业举措和就业增收产生的示范效应,激发了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就业积极性。他们有的主动到人力资源市场询问招工信息,有的让在外务工的亲戚帮助联系工作,有的找同乡帮忙介绍工作。克州乌恰县的帕夏古丽·克热木在广东东莞打工多年,不仅自己致富了,还影响带动了近600名乡亲外出打工。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农民阿依米古自愿报名外出就业,帮助全家实现了脱贫,她说:“希望有一天能回家乡创业,自己当老板。”2015年,哈萨克族青年夫妇吐尔荪·艾力和阿依古丽生·加明克,经丈夫的表妹介绍到新疆石河子市某棉纺企业工作,除了每月500元左右的开支以外,夫妻俩一个月净收入近1万元。工作3年后,他们用工资积蓄首付30多万元,贷款20万元,在伊宁市买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楼房,还介绍了十多个同乡去所在企业上班。

  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劳动就业的愿望在相关研究成果中也得到了体现。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研究了少数民族群众在北京、天津、武汉、南京、东莞、西安等地劳动就业状况,普遍认为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劳动就业完全是自愿、自主和自由的,他们自愿决定外出劳动,自主决定去哪里就业,自由选择何种工作。有研究者认为,由于家乡自然环境条件较差,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进城谋生改变贫困状况的意愿更强烈。有研究成果描述了2009年以来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的急切心情:看到如此好的收入来源,原来一直宁愿在家过穷日子也不愿走出家门的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如今都要抢着去内地,实现自己的致富梦想。调查组在相关学术文献中,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强迫劳动”的词语或近似表述。

  2.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帮助就业

  在过去一个时期里,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自发性就业存在质量低、收入低、稳定性低“三低”问题,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他们实现劳动就业。

  调查组在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访谈交流中,深切感受到他们对政府保障就业的期盼。在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各100名少数民族农民开展的问卷调查中,他们绝大多数希望政府组织群众劳动就业。喀什地区疏勒县英阿瓦提乡农民塔西·买买提说:“我们自己找工作不容易,希望政府帮我们联系工作,对我们进行培训。”该乡农民阿瓦古丽·阿布拉江说:“政府帮我们找工作有保障,收入还高,我们自己找的工作不稳定。”和田地区墨玉县普恰克其乡农民木合塔尔·黑力力喜欢焊接工作,希望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的焊接技能培训班,并在政府帮助下到内地实现就业。该乡农民艾尔肯·吾不力卡斯木两个儿子经政府帮助到南京市一家企业工作,他深有体会地说:“儿子在南京比在家乡挣钱多,每个月给家里寄钱,我们已经脱贫了,希望政府组织更多人外出就业。”

  少数民族群众希望政府组织劳动就业的愿望在相关研究成果中也得到了证实。相关研究成果一致认为,政府组织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就业非常必要。有的认为,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给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搭建更为安全和广阔的平台,健全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等,形成培训、就业、服务、维权“四位一体”的外出劳动就业工作模式。还有研究者提出,由输出地政府牵头,组织较大规模的劳务输出,为少数民族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这些建议清晰表明,少数民族群众希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就业机制,把他们组织起来开展就业技能等方面培训,保证外出就业“转得出、带得动、留得住”。

  二、政府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的努力

  近年来,新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充分劳动就业。

  1.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

  调查组了解到,上至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到各地乡、镇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就业工作。调查组分析了近几年自治区领导讲话、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和总结,发现“重视就业”“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是高频词。例如,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十三五”就业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220万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1300万人次以上,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分析近年来新疆《政府工作报告》,发现每年都单独成段对就业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另外自治区还对就业工作作出一系列专项规划。例如,制定了《自治区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三年规划(2017-2019)》《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培训促进计划(2018-2020)》《自治区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从2018年开始,连续3年印发《关于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各地、州(市)、县党委和政府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就业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就业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以来,自治区多次召开有关南疆四地州就业工作会议,仅在2018年就先后召开“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暨就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暨旅游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南疆四地州就业工作作出部署,这些都为推动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劳动就业提供了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

  2.构建并严格实施劳动就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新疆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新疆劳务派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经济性裁员管理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见,明确了各族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保障措施,确保了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就业意愿

  调查组了解到,政府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劳动就业始终以自愿为前提,事先征求群众就业意愿,包括就业地区、行业工种和岗位、培训需求等,群众自愿报名后对岗位所需技能再进行培训,这样的工作流程在政府文件中都得到明确阐述和强调。例如,《自治区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三年规划(2017-2019)》指出:“对18岁至45岁、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经人社部门同意招聘…”《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将就业扶贫对象定位于“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力。”《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培训促进计划(2018-2020)》指出:“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就业意愿。”“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进行创业培训”,这些都体现了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意愿的尊重。对个别因健康等原因不愿就业的,充分尊重他们意愿,绝不强求报名培训。

  4.以服务为宗旨组织劳动就业

  建立保障劳动就业的组织机制。经过近年来实践探索,新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从岗位信息搜集到培训上岗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的就业一条龙服务体系。

  规范组织就业工作程序。政府组织各族群众就业程序是:用工企业提供需求岗位和人数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通过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村委会(社区)把招聘信息发布在本村(社区)公示栏,村委会(社区)人员到未就业人员家庭了解就业意愿、宣传招聘信息,群众自愿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一条龙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每年,政府在这一领域投入大量资金。阿克苏地区按照个人自愿和市场需求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和人数,重点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技能培训、纺织服装企业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当地劳动力就业能力。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新疆安排各类技能培训多达695.7万人次,其中南疆四地州232.5万人次(如图1),新增创业37.94万人,带动就业82.74万人,年均创业7.59万人(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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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帮助下,很多少数民族群众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1657万人次,年均276.2万人次,其中南疆1007万人次,年均167.8万人次(如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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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实现了最大程度的体面劳动

  1999年,国际劳工组织首次提出“体面劳动”概念,意为生产性劳动,即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协商对话,保障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新疆积极响应国际劳工组织倡议,有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最大程度实现体面劳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1.外出劳动就业收入较高

  根据新疆自治区统计局数据,2019年,新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460元至1820元不等四个档次,但通过外出务工,很多人的实际收入远高于这个标准。例如,和田地区皮山县木吉镇的农民阿卜杜凯尤木·阿卜拉,在村委会宣传栏看到山东烟台市一家水产公司的招聘信息,便主动报名应聘,入职后月收入5000多元。和田地区墨玉县农民阿卜力米提·麦提库尔班和妻子阿尔孜古来到广东工作,夫妻俩每月有8000多元的收入,已成为村里的“务工模范”。克州阿克陶县玉麦乡贫困农民热汗古丽·依米尔在浙江省慈溪市务工4年,先后给家里寄回十几万元。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购置了新家俱,家庭条件明显改善,环境焕然一新。阿克苏市的艾比布拉·马木提主动报名到杭州某电器企业就业,年收入5.5万元左右,仅一年时间就实现了脱贫。调查组在喀什地区莎车县调查了解到,该县荒地镇的米拉德力·麦麦提夫妇看到镇劳保所发布的招聘信息后,觉得很适合自己,便主动报名应聘克拉玛依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保洁岗位。夫妇俩告诉调查组,他们对现在的工作很满意,公司管吃住,每月还有6000多元的收入,远比在家种地挣得多。阿克苏地区乌什县阿合雅镇下荒地村农民麦尔耶姆3年前经朋友介绍来到阿克苏一家纺织公司,现在已是一名熟练的工人,“我每个月能拿到3000元固定工资,工厂还提供免费食宿。”麦尔耶姆高兴地说。克州21岁的青年艾力亚斯·买买提到新疆某能化有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这相当于他在家种地小半年的收入。很多人赚了钱后,在家乡盖房子、买牛羊,缺什么买什么。他们通过外出劳动就业,获得了远高于在家闲着或务农的收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2.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保障

  外出就业的少数民族群众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政府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满足其正常宗教需求。少数民族群众到了外出就业地,政府工作人员会告诉他们本地清真寺的数量和位置。他们去清真寺做礼拜、封斋等宗教活动没有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只要是依法开展的宗教活动,均不受限制。在南京市某公司就业的艾合买提江·吾买尔在工作之余,会与少数民族工友一起去附近的清真寺做礼拜,他说:“在这里做礼拜很自由,下班后,我们随时可以去清真寺,从来没有受到限制。”工友买买提·牙科甫说:“平时下班后我们会去清真寺,周六周日休息,我们会一大早去清真寺做礼拜。”在绵阳市某企业就业的伊力哈木·买买提说:“到了斋月我们会封斋,老板认为这是我们的权利,从来没有干涉过。”工友木合塔尔·依不拉音说:“在开斋节,社区工作人员和老板会看望我们,在工厂清真食堂与我们一起吃饭过节。”阿卜杜拉·吐尔洪在北京开饭馆已有8个年头,每逢斋月,他都会自主歇业。他说:“封斋是我多年的习惯,没有任何人禁止过我封斋。”调查组去北京市了解到,在京维吾尔族群众宗教活动完全自由,从来没有人干涉。东直门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对少数民族群众做礼拜持尊重态度,他说:“我们对他们不加以干涉,礼拜寺的大门是永远敞开的。”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少数民族群众在内地的正常宗教活动不受限制。

  3.享有有尊严的生活

  清真饮食得到保障。调查组发现,内地相关企业为有清真餐饮需求的少数民族专门配备了清真餐饮厨师,保证清真饮食供应。调查组在天津市某企业了解到,该企业为少数民族员工开设了清真食堂,厨师是从新疆招聘来的,饭菜按照清真饮食习惯烹制。在南昌市某企业清真食堂的厨房,调查组看到大块羊肉、牛肉堆在案板上,8名维吾尔族厨师有的切肉,有的洗菜,忙得不亦乐乎。来自喀什地区疏附县的厨师阿布都热合曼·艾尔肯说:“我们到菜市场买了羊肉、牛肉和新鲜的蔬菜水果,制定了每天都不一样的菜谱,为大家做出美味可口的饭菜。”调查组到达绵阳某企业时,正是午餐时间,便与少数民族工人一起就餐,主食有拉面、抓饭、米饭和馒头,拉面的配菜是羊肉、芹菜、木耳、青椒、西红柿合炒的烩菜,抓饭配有大块羊肉和小菜,完全是清真饮食。这些都表明当地政府和企业对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尊重和保障。

  生活条件良好。调查组了解到,许多企业都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有24家企业在厂区内或周边兴建员工公寓或租赁宿舍供员工住宿,图木舒克市某棉纺织企业投入亿元资金修建员工公寓,内有卫生间等设施,员工住宿、水、电大多免费或象征性交纳低廉费用,公寓周边还有超市、饭馆、理发店、移动营业厅等配套服务设施。调查组在福州市某企业看到,少数民族员工宿舍里电视、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南京市某企业更是为少数民族员工宿舍配备了电冰箱。

  少数民族群众享有良好生活条件在新闻报道中也得到佐证。据一篇2017年新闻报道,和田地区洛浦县840名群众在内地某市一企业务工,他们宿舍生活设施齐全,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和空调,条件比家里好得多。据一篇2019年新闻报道,少数民族群众在内地某企业食宿都免费,公司有专门新疆厨师、清真食堂、舞厅、幼儿园。一对夫妻住一间房子,房子里双人床、衣柜、书桌、空调一应俱全。另据一篇2019年新闻报道,喀什地区疏附县布拉克苏乡村民艾麦提江·马穆提来到新疆某化学有限公司工作后,申购到了该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的保障性住房,这对一个南疆农民而言是不可想象的。这些报道显示,少数民族外出就业人员生活条件比在家乡自己家的条件还好。

  4.少数民族妇女思想获得解放

  在一个时期里,南疆农村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受极端思想影响和传统观念束缚,思想观念保守落后,不愿外出劳动。调查组了解到,通过劳动就业,妇女们的思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视野变宽了,进取意识增强了,有的用学到的技能自主创业,开裁缝店、甜点店、美容美发店,当起了“小老板”;有的到附近的企业或内地企业上班,按时领取工资,成为家庭的“顶梁柱”。和田地区墨玉县的屯妮萨·阿卜都拉参加技能培训后,创业开了一家裁缝店,带动本村23名妇女就业。她常向身边人讲:“幸福生活不是别人给的,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克州阿克陶县农民阿依米莎·阿伍提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每月的工资收入远高于丈夫务农收入,她自豪地说:“女人也能挣钱养家,成为家庭‘半边天’。”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农民阿米娜·吐尔洪外出务工后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挣到三四千元,两三个月的工资就超过了全家以前一年的收入,我的两个弟弟现在还在家,我一直在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也能走出来,领略外面精彩的世界,让自己的人生出彩。”

  5.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新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特别是把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作为重点群体,积极推动和引导他们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19年底,新疆城乡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890.52万人次,参保率达90%以上。来自喀什的阿布都克日木·乌斯曼说,他所在公司每月给每名工人交1240元的相关社会保险,其中公司承担870元,个人承担370元。新疆赴内地企业的务工人员也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保障100%。新疆严格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实现最大程度的体面劳动,是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明显标志,也是中国政府治疆政策的显著成效。西方一些智库所谓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观点,于实不符,于理不通,根本站不住脚,完全是凭空捏造的谎言谰言,是出于政治目的抹黑污蔑,暴露其充当美西方反华图谋走狗的真实面目。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任何造谣诬蔑都不能动摇新疆促进各族群众实现最大程度体面劳动的决心意志。伴随国家快速发展的铿锵步伐,勤劳奋进的少数民族必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体面劳动,向世人展示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历史性成就。

  新疆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组

来源:中国驻瑞典使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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