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一名中国“红通”通缉犯在瑞典被抓获

北欧绿色邮报网报道(记者陈雪霏)据瑞典电视台SVT8月2日和3日报道,这名在押犯外逃7年。他是中国通缉的受到严重贪污罪指控的在逃犯之一,目前在斯德哥尔摩南部胡丁厄被监押。

瑞典检查机关首席法官CLO拉师.沃克斯特罗姆说,我们收到中国的遣返要求后开始调查。

瑞典警方是6月25日抓住这个严重造假和贪污的嫌疑犯的。“他被指控犯有严重的金融罪和腐败罪。”

这个人被指控在2011年年中犯罪,当时他是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粮贸易公司的分公司。当年他逃离中国。中国警方发现他把大笔资金转到国外账户。随即警方呼吁国际合作,缉拿该在逃犯。

国际媒体报道描述该男子54岁,是个看起来严格守规矩的人,但是暗藏在秘密的地方。

根据瑞典的监押令,该男子被怀疑犯有贪污一个多亿瑞典克朗的贪污罪。他在2011年和他的前妻逃到美国。在那里他们受到签证造假和洗钱的指控。但是,只有他的前妻被抓并被判有罪。

该男子后来改了新的名字,并且通过投资在St Kitts and Nevis(加勒比海岛国)获得公民身份。利用新护照,他来到瑞典。在这里他又再次结婚,并获得了永居权。

他声称从2014年就居住在瑞典,但在2015年以后就在瑞典中部用很多不同地址进行登记。SVT记者问,为什么花这么长时间找到这个国际在逃犯?

“我也不知道这个人一直在这里,或者说他就是要被抓的人。我无法评论。”

瑞典国家反贪局现在开始发起调查要证实指控并决定是否遣返该男子。这将同中国警方一起合作进行。

据报道,该男子被怀疑就是以下报道中的乔建军。后改名李峰。

  新华网北京2017年1月12日电 美国联邦检察官10日宣布,中国“红色通缉令”3号人物、贪官乔建军的前妻赵世兰本月9日承认为了携赃款潜逃美国而欺骗美方移民官员,其在美多处房地产将没收充公,估计总价值2800万美元。

  《洛杉矶时报》11日援引赵世兰与检方达成的认罪协议报道,将被没收的房产是在华盛顿州纽卡斯尔市的一座住宅,在纽约市皇后区法拉盛的一处公寓,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帕克市的4处地产,包括一家超市、一家小客栈、一栋公寓楼及其旁边的一块空地。检方证实,已知其中大部分房产、地产是用乔建军贪污的公款购买。

  检方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些房地产以及赵世兰缴纳的2.5万美元保释金可以用于支付赔偿金或法官最终裁定的罚款。根据美国联邦调查人员的调查,乔建军和赵世兰潜逃时向美国的银行转移了大约400万美元赃款。

  法庭文件显示,赵世兰现年53岁,纽卡斯尔市居民,在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时谎称与同为53岁的原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是夫妻关系。这一签证项目允许以对美国企业投资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换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赴美。而赵世兰与乔建军早在2001年就在中国登记离婚。检方声明说,赵世兰向移民部门提交了乔建军伪造获取的证件,包括假的结婚证和证明投资款来源的文件。

  法庭文件还显示,赵世兰向美方移民官员撒谎,掩盖所谓投资款的真实来源,声称这笔钱来自她在两家中国企业所持股份。实际上,她根本没有在乔建军在河南省周口市“开办”的两家面粉厂投资,这两家企业也是假的。

  美国《侨报》网站10日报道,赵世兰向美国移民部门谎称向美国企业投资50万美元,而这些所谓的“投资”不过是购买了西雅图市附近纽卡斯尔的那处住宅。

  【赵世兰认罪换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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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逃贪官乔建军

  检方2015年3月对乔建军和赵世兰提出正式起诉时,罪名包括洗钱和移民欺诈。赵世兰同月被捕,拒绝认罪,但为了避免重刑,最终选择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

  赵世兰9日在律师柯克·戴维斯陪同下来到位于洛杉矶市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向法官认罪,法官接受了赵世兰与检方上月21日达成的认罪协议。

  《侨报》说,根据这份协议,赵世兰承认犯有共谋实施移民欺诈罪,检方则把洗钱罪改为跨州跨国转移被盗资金罪,而洗钱罪可判处25年监禁。

  这意味着,赵世兰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3年狱外监管。由于她没有加入美国国籍,刑满后可能被遣返中国。

  赵世兰向法官斯蒂芬·威尔逊表示,了解刑满后可能被遣返回国的风险。

  《侨报》报道,作为认罪协议的交换条件,除了没收房地产,赵世兰还同意接受25万罚款,并同意协助调查。

  威尔逊说,法庭定于今年11月6日就赵世兰案宣判。

  由于案情复杂,这起案件的审理几经延迟。

  乔建军和赵世兰被起诉,是美国在中国宣布“猎狐”行动后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在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这一案例为中国追逃追赃提供了新思路。

  美国检方说,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为美方调查提供了协助。

  乔建军眼下依然在逃。(记者胡若愚,编辑朱超,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据瑞典电视台报道,中国和瑞典也没有互相遣返的协议,该犯是否会被遣返还要等待警方调查之后决定。

中国政府在2015年发出了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到十九大召开之前已经有48名人员通过规劝等多种办法回国自首。据报道十九大之后,已经又有4人回国自首。目前,逍遥法外的还有48名。他们大多是逃到了美国和加拿大,因为那两个国家与中国没有互相遣返协议,因此,追拿比较困难。(完)

 

相关报道:

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新华社北京2016年11月16日电

新华社记者罗宇凡、朱基钗、白靖利

16日,跨越13年、辗转多国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四天后,又一名“百名红通”人员落网。至此,“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百名红通”人员都是谁?37名“百名红通”人员都是怎么追回来的?下一步,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还要出哪些招?

“百名红通”都是谁?多为“关键岗位”一把手 多涉贪污受贿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百名红通”一经发布,就引起了海内外高度关注。

梳理这份名单发现,“百名红通”人员多来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且多是“一把手”或者“关键要职”。据统计,“百名红通”人员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从涉嫌犯罪人员类型来看,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60%。

如刚刚落网的“百名红通”人员杨秀珠逃亡新加坡等国之前,所任的职务是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她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百名红通”人员中,虽然许多人员职位并不高,但由于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部门岗位,如支队民警、公司会计、办公室出纳、银行信贷员等,往往有不少“小官巨贪”的例子。例如“红通”百人名单中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凭着私刻的假公章,在数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分析认为,在明知犯罪行为掩盖不住的情况下,这些人往往选择出逃,试图逃过法律的追责。很多外逃人员在出逃前拟定详细周密的计划,通过多种监管的漏洞,以投资移民、旅游不归、政治庇护等方式私自出境,变换身份、在多国流窜。“像杨秀珠就是辗转流窜了好几个国家。”

根据一般经验,潜逃时间越长、追逃的难度越大。记者梳理名单发现,“百名红通”人员中,外逃时间最早的可以上溯到1996年,至今还未归案,外逃时间已达20年。

而从出逃的目的地来看,逃往美国、加拿大的最多。据统计,外逃“百名红通”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中,美国最多为40人,加拿大次之,为26人,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也是外逃人员相对集中的国家。

为什么外逃腐败分子都喜欢往美国、加拿大等国跑?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介绍,我国与美国、加拿大等国没有引渡条约,追逃只能通过替代性措施即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的方式来实现。因此,一直以来,西方国家是追逃追赃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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